一、工作原则
(一)建立应急长效机制。
(二)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。
(三)完善应急保障工作。
二、应急组织机构
(一)领导小组:组长由扶贫办主任担任,副组长由副主任、支部书记担任,各股室所有干部为领导小组成员。
(二)日常工作机构:设在人秘股办公室,并指定一名股长具体负责,人秘股同志负责日常工作。
(三)设立值班室: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(并附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、传真号码)。
(四)领导小组、日常工作机构、值班室应制定具体的工作职责。
三、信息报告与信息员网络
(一)信息报告范围:根据本单位频发事件不同有所侧重。如,防汛、安全生产事故、群体性事件(含越级上访)、地质灾害、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等。
(二)建立单位信息员网络: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应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(并附信息员名单及联络方式)。
(三)信息报告程序:单位信息员(在第一时间上报)——本单位值班室(在15分钟内上报)——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(在15分钟内上报)——上级政府值班室。
情况紧急时,带班领导可授权值班人员直接向“110”报警台报警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。
(四)信息报告内容:包括事件发生时间、地点、现场伤亡情况,请示紧急增援事项,或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等。
(五)信息收集:主要来源于信息员、所属村委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发现的动态和捕捉到的信息。
四、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步骤
(一)党政领导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,事发地乡镇、村委负责人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。
(二)立即指定现场联络员,上报上级政府值班室,并负责续报和深入续报现场处置情况等。
(三)成立现场指挥部,启动预案,紧急研究临时处置措施。
(四)快速组织当地先期处置队伍,限定时间赶赴现场分组处置,控制现场动态,排除险情等。
(五)设立若干工作组,分头开展应急处置,及时抢救受伤者和物资,安全疏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,布置警戒,划定保护范围等。
(六)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,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,协助上级和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至事件处置完毕。
五、单位领导和村委的处置职责
应明确乡镇领导和村委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的应急处置职责,或按突发公共事件分类明确分工。
——自然灾害:指定一名党政领导负责,指定相关股室具体负责。
——事故灾难:指定一名党政领导负责,指定相关股室具体负责。
——社会安全事件:指定一名党政领导负责,指定相关股室具体负责。
注:此部分应包括预防、预警、预报、现场处置等工作职责等。
六、应急保障工作
主要包括:
(一)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储备(包括应急通信、应急车辆等,应有具体项目和数量)。
(二)组建村委志愿者队伍。
(三)紧急避难所(农村可选择在当地中小学校、敬老院、乡镇办公地点等)。
(四)提供后勤生活保障等。
七、善后工作
(一)迅速恢复当地生产生活秩序。
(二)负责善后处理工作,做好死伤者的善后处理及家属抚恤工作。
(三)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民政救灾赈灾工作。
八、培训与演练
明确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的应急培训与演练的计划、方式和要求。
九、责任与奖惩
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。对在应急处置中表现好的股室和个人予以表彰、奖励;对在应急工作中拒不履行法定的应急处置义务或迟报、谎报、瞒报、漏报等情况,应予以通报批评,并追究当事人和责任领导的责任。